四川2018年直接交易用戶共有1459家。電力用戶一旦確定參與市場,當年內不得退出市場,無論是否有交易成交電量,全部用電量按市場機制定價結逄,不再執行目錄電價。電力用戶選擇通過售電公司參與市場的,其全部市場化電量只能通過一家售電公司進行交易,且不得再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。
留存電量交易:留存電量原則上應明確參與發電企業、電力用戶各水期計劃,在水期計劃范圍內確定分月計劃。留存電量只能在本市(州)范圍內轉讓。相關市(州)供電公司每月25日前向四川電力交易中心提交次月各相關電廠留存電量計劃,四川電力交易中心納入交易計劃安排。
富余電量交易:用電企業在富余電量政策實施期間超過基數的部分為富余電量,富余電量按月度進行結算。實施時間為2018年6-10月。富余電量通過月度復式競價撮合交易方式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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